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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宿舍疲劳猝死算工伤吗

2024-04-01 21:07 阅读了

关于员工在宿舍疲劳猝死算工伤吗的知识点,福建头条网将为你整理了下面这些知识。

员工在宿舍疲劳猝死算工伤吗

1、不算的,员工在宿舍疲劳猝死是不算工伤的。

2、在宿舍猝死不属于工伤。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如果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或者是加班时间发病,那么就可以进行工伤赔偿或者工伤死亡赔偿。一般来说员工在宿舍的时候已经是下班,并且是在休息时间,宿舍只是用人单位提供给员工居住的地方,并不代表员工在宿舍里面进行工作。

3、如果是下班后,职工自己在宿舍内突发疾病死亡的,是不算工伤的,单位没有责任,上班时间,分为正常上班时间和加班时间。员工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发病亦或是在加班时间发病,所能享受的待遇并不尽相同。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外在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员工在宿舍猝死要赔偿吗

员工在宿舍猝死是否要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没有赔偿的责任;

2、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构成工伤,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3、若员工实在自陷醉酒或吸毒后,或者自伤自残的,又或者是故意实施的一些行为导致猝死的,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员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员工在宿舍猝死要赔偿吗

员工在宿舍猝死是否要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没有赔偿的责任;

2、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构成工伤,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3、若员工实在自陷醉酒或吸毒后,或者自伤自残的,又或者是故意实施的一些行为导致猝死的,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员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员工在宿舍疲劳猝死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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