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生证会被收回吗的知识点,福建头条网将为你整理了下面这些知识。
不会,出生证是不会被收回的。办理户口出生证明是不会收回的。一、孩子上户所需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3)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二、办理程序: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 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