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条约主要内容的知识点,福建头条网将为你整理了下面这些知识。
北京条约是指1860年6月26日签订的《中英北京条约》,主要内容包括:
1.中国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并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通商口岸给英国商人自由贸易。
2.英国获得在中国境内的领事裁判权,即英国领事可以对英国人在中国犯罪的案件进行审判。
3.中国向英国支付2,100万银元的赔款,其中1,800万银元作为英国对中国发动的鸦片战争的赔偿,300万银元作为英国人在中国被杀害的赔偿。
4.中国同意在北京设立英国大使馆,并允许英国人在北京居住和经商。
5.中国同意开放长江和黄河两大河流的通航权,方便英国商人的贸易活动。
6.中国同意承认英国的最惠国待遇,即对英国商人给予与其他国家商人同等的待遇。
7.中国同意向英国开放内河航行权,即英国商船可以在中国内河自由航行。
8.中国同意向英国提供一定数量的军需物资,以补偿英国在鸦片战争中的军费支出。
北京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的国际地位进一步下降,也为西方列强在中国的侵略和割据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