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产假的知识点,福建头条网将为你整理了下面这些知识。
深圳的产假政策如下:
女职工生育1个孩子,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产后83天。
女职工生育2个或2个以上孩子,享受128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产后113天。
对于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休产假的,可提前不超过15天。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产假期间,女职工不得从事与生育和哺乳无关的工作。
产假期满后,女职工可以申请延长产假,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产假期满后,女职工可以申请育婴假,育婴假最长不超过1年,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总之,深圳的产假政策比较优越,能够给女职工提供充分的时间和保障,让她们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和自己的身体。